最近我司做了一单外贸的生意,因我司没有进出口权是委托外贸公司来出口,外贸公司的人员在给我司的外汇收汇帐户时不注意在他们公司的户名后多了私人的名字,我司的业务员也没注意,就直接给了客人,结果客人汇的外汇不能入账,又退了回去,客人再次从新汇入外汇就多出了100美金的手续费。客人要求我们退给他这100美金,我不知道这100是不是要退?是不是要我司的业务员来承担?请大侠们指教。